2004年10月2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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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货车满载而去便杳如黄鹤
宋岐斌

  萧山传化物流某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到经侦大队报案称:委托一自称“曾志清”的人驾驶赣C80850大货车将一批价值44万余元的棉纱运往广东后,人货失踪。
  大队接警后,即对签订合同时曾志清所留的身份证明等进行核实,发现全系伪造,经查,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并没有驶向广州方向,而是经钱江二桥后驶向上海方向。曾志清还在2004年4月5日于江苏江阴用同样的方法骗得塑料一批,4月9日在杭州余杭骗得布一批,共计价值40余万元,至此可以确定该案是一起经过经心策划,早有预谋的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件。几经排查,萧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一条线索,称曾志清在江苏骗取一货车塑料膜,已经销售给湖北仙桃市的彭某,警方即赴仙桃询问彭某,得知该批塑料是向两个仙桃人买的,一男一女,男的姓高,女的姓张,经被害人辨认,确定姓高的男子即为到萧山来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之一。顺藤摸瓜,发现2002年仙桃经侦大队处理过的赵某浮出水面,赵某自1989年就开始实施托运诈骗,作案近30起,涉及广州、北京、天津、杭州、石家庄、成都等数十个地区,涉案价值已无法估计。
    2004年9月2日高某在浙江金华被抓获。高某交代了这起系列诈骗案件的始末。2004年春节,赵某提出用托运货物的方式骗货之后,再将货物低价销售,是一本万利的发财捷径。于是,高某与赵某开始了他们诈骗计划。他们以6.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作案用的大货车赣C80850,又租一间农民用房,以假名周云峰按装了一部固定电话,之后又办理了化名曾志清的假证,赵某、高某等人大摇大摆驾车到了杭州,开始他们的行骗大戏。(宋岐斌)